论新常态下的劳务开发工作

作者:何城
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2019, (04): 32-33.
DOI:10.19424/j.cnki.41-1372/d.2019.04.018

摘要

在城乡二元结构时期劳务开发与人才开发有着明显的界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适龄劳动者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同其界线尤为明显。而在新常态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今天,人才与劳务界线已逐渐模糊,统称为人力资源。本文中的"劳务开发"不等于城乡二元时期时的"劳务开发",是属于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开发,是针对广义范围定义下的"农民工"群体的一种人力资源开发。它是以"农民工"为服务对象,根据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为出发点,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关爱农民工家庭等一系列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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