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在提高建设用地供给速度、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促进城市规划有效实施、加快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公平、权利和财富分配等方面亟待改进。事实上,十几年来我国征地制度一直在进行一些改革探索,征地补偿标准也显著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渠道也有了更多选择。但从试点地区所取得的成效来看,改革的步伐仍然缓慢,在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合理界定公共利益、完善正当程序、探索征地纠纷裁决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仍须进一步加强。同时,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