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十九次重要会议(CCP)报告说:"需要建立一个以法律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法律治国理念,坚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随之,商业中的一些法律条文便出现:对于如何有效约束企业领导者、合理管理企业发展、让民商获利正当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写于文案之中定形定性。对于这些条文的研究需要有一个专门修订的部门和一支专业团队利用专业的知识理论进行,该部门的人员专业是一些与现代市场经济基础相关的一般理论。进入新时代,基于对我国商法的研究,对现实的新发展做出强烈反应,主要研究在其他地区之间法律规定可能忽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