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4月至7月,我全程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比较关注企业的科技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问题。大型国有科技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面临的情况大相径庭。大型国有企业有比较明显的资金和人才等优势,但创新积极性并不是太高,主要原因是受到国资保值增值和负责人任期考核等制度的影响,企业不愿意承担过大的创新风险,巡视、审计等管理制度以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制度等因素也制约着国有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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