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型发展模式,跨境经济合作区经历了兴起到沉沦的发展阶段,但其在服务我国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其所具有的价值逐步显现,尤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以及国家层面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更是赋予了其重要意义。"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对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提出新要求,RCEP签署并即将付诸实施则带来多重影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凸显其潜在价值。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包括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龙邦—越南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目前还处于规划建设阶段,尚未获得中越两国的正式批准,存在顶层设计尚未达成、中越双方政策差异比较大、专项支持政策比较少、政策创新突破难度比较大、越南相关支持政策不具有连续性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应充分利用重大发展机遇,深入挖掘跨境经济合作区现有相关政策的意蕴,在管理体制机制、财政、税收、投融资、土地、通关便利化、边贸、边境旅游、人员往来等方面,加快构建强大的支持政策体系,有效促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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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西大学; 广西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