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的中文译文在中国被广泛引用,是翻译教科书中的金科玉律。郭建中教授在《中国翻译》发表的文章中将翻译三原则的第三原则的译文由"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修改成了"译作应具备(目的语)原创作品所具有的通顺"。郭教授的修改比较好地表达了泰特勒的第三翻译原则的确切内涵。深入研究发现,泰特勒的第三翻译原则修改后的译文还必须进一步修改。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中的ease不能翻译成"通顺",可以修改成"自然流畅"。严复的翻译标准也是三(字)原则,和泰特勒三原则乃异曲同工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