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治理的状况来看,该领域刑事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尽理想。立法层面偏向于"最严厉的惩罚"与司法层面倾向于"最严密的监管"的状况,未能充分考虑刑事政策的要求而有相互错位的嫌疑,导致立法偏于粗疏、加重其刑的司法效果欠佳等问题较为突出。鉴于此,从刑事政策角度审视深化改革食品安全工作,立法上应当优先构建严密的犯罪网络,而司法层面则应推动办案规则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