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作为同是商品劳务税的消费税的改革被提上了日程。为了既保持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财税结构体系,又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消费税的改革目标应是将目前的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从消费税税目的扩展、征收环节的增加和税率的结构调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