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4月18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随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结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全部结束,执法检查中的六个环节工作都得到了认真落实,实现了预期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充分肯定了市政府的报告,同时也进一步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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