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是世界碳排放大国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后京都时代面临着日益增长的国际压力,需要在国际磋商和分析(ICA)与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MRV,简称"三可")的框架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和公平的原则,实施非法律约束性的国内适当减缓行动,同时努力构建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推进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定位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深圳市作为中国碳减排试点城市,通过对国际"三可"体系以及污染气体控制体系的移植,初步设计了适合中国城市碳减排的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构建一个成熟、科学的温室气体管理体系,是后京都时代推动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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