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正以崭新的面貌引领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引发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否契合法治社会建设这一宏大时代命题的深度关切。"捕诉合一"超越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程序、两项职能的简单叠加,成为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性变革,对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推动"捕诉合一",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整合检察职能资源,同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业务专业化建设和刑事审前程序的诉讼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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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