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WTO争端解决实践,欲判定一项争议措施违反GATT1994第Ⅲ∶4条国民待遇规则,需判定该措施与进口产品承担的不利影响之间存在"真实联系"。此"真实联系"要求与争议措施的规制目标无关,而是要求争议措施和不利影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相关争端解决实践显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判定此种因果关系时运用了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此举不但使"真实联系"的判定存在较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且与GATT1994第XX条的作用存在重叠,有违条约解释的有效性原则。为此,争端解决机构在今后的裁判中应当摒弃相当因果关系理论,采纳必要条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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