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老子》注家对“无为”的理解 ,首先是突出地强调“无为”非“不为”。他们认为“无为”的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而从主观方面来说 ,“无为”就是不要有主动兴事造作的意愿。陈景元和王还从“不越性分”的角度对“无为”的内涵作了新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