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主持人:我国目前的特殊工种退休制度采用目录制,参保人员从事工种需符合政策规定的目录范围才能适用特殊工种退休制度。由于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参保人员档案中记载的从事工种名称与目录名称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档案中记载为“抚育工”,而目录中则为“抚育间伐工”。此种情形能否按照特殊工种申请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