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初荐举盛极一时,后成为祖制,被赋予了在有明一代推行的合法性。此后,荐举弊端渐生,但作为选拔人才的手段之一,仍与吏部铨选并行。明中叶,荐举权逐渐从京官群体收束于吏部,各地贤良的推荐与任用逐渐制度化。明后期,地方主动荐举的例子渐多,这是明初以来朝廷通过行政手段,自上而下整合地方政治、文化资源的结果。荐举从朝廷主导转为地方政府主动,说明中央政府整合地方资源,经历了从行政整合到政治整合的过程。其间,皇权作为维系国家存在与政府运行,以及保持地方政府向心力的根本动力,始终是实现政治整合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