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语文教学应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自主学习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接受学习,它是一种在自我监控下的学习,是一种高品质的学习。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应创设情境,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重视方法指导,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放手自读,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独立性;相机引导,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