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可行能力视角看,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中国城市贫困的实质并不仅仅是收入低下,就业机会丧失、人力资本不足、教育医疗匮乏、社会权利剥夺以及社会排斥等等因素都严重影响着城市贫困群体的可行能力;中国城市贫困治理应实现理念重构,由施恩论向权利论转变,由效率优先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转变,由经济援助向可行能力培养转变,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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