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5年3月23日核发拆许字[2005]第1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5]11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委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8]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居住用地。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海珠区琶洲岛华南大道以西地段,即新港东路151、153、155号,及101号部分,以及门牌未列房屋数间,磨碟沙大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