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第三方监督"最早由贵州省环保社会组织和当地政府携手共创。环保第三方监督"贵阳模式"包含两种形式:第三方环境司法监督和第三方环境行政协助监督。在该模式中,环保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监督者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但其中仍存在诸多的理论问题有待探讨。从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着手,分析环保社会组织在环保第三方监督"贵阳模式"中的私权利和公权利,并认识到环保社会组织监督政府和企业的权利(力)的特殊性,由此得知"第三方"监督者的监督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权力",环保第三方监督的兴起也反映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在环保领域的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