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空活动中,空间碎片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形在实践中频频出现,而由此产生的损害责任则可以被纳入《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的适用范畴。虽然草案本身并非正式的国际法渊源,但由于其在国际法实践中通常为国际法主体在相关国际法规则存在缺失或内容模糊等问题时所援引,并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因此,确有必要考虑将其作为正式法律依据的补充适用于空间碎片损害责任,以弥补空间碎片损害责任相关法律规则的不足。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习惯国际法可作为草案在空间碎片损害责任领域适用的路径。而由于在习惯国际法视角下,草案难以满足"二要素"的传统习惯国际法构成要求,容易出现"决断"的问题,对此,应当以演绎法解决草案作为国际习惯法适用于空间碎片损害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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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