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政秘[2019]23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各人民武装部:现将《安徽省民兵事业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2月4日安徽省民兵事业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