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根本上是为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建立政府和社会的新型合作关系。我国政府购买服务还存在不少的改进空间,需要从基本理念、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三个层次来探讨融合模式对我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建设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