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爱沙尼亚于1990年代苏联解体后恢复独立,成为中东欧后社会主义国家之一。为适应迅速变化的政治、经济、社会需求,其城市规划体系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从苏联时期中央计划体制转为1990年代的"专案式规划",又于2000年代建立了市场化的法定规划体系。本文剖析了爱沙尼亚规划体系改革的主要制度基础:地方自治的行政体系、以私有化和地方化为核心的产权改革,以及基于所有权的土地税制度。在此基础上,依据其2003年颁布的《规划法》对改革后的规划体系进行梳理,并深入讨论了其中具有显著市场化特征的政策安排,包括上下调整的规划等级体系、基于"产权所有者协商制度"的详细规划简化程序,以及临时建设禁令和部分采用规划等。对爱沙尼亚规划体系市场化改革的研究,有助于开拓研究视野,理解中东欧后社会主义地区城市规划发展问题,从而为我国规划体系发展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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