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扩张以及农村的过度建设和盲目开发,乡村景观的破坏现象较为严重,建立乡村中小尺度价值景观登记制度迫在眉睫。我国目前对于乡村保护的法律法规,侧重在自然环境和资源、历史文化名村镇聚落整体以及农田和基础设施等方面,而承载乡村生产生活信息的典型复合型景观的保护却被忽略。目前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多为大尺度景观,很大一部分中尺度景观和微景观虽具欣赏和保存价值,却不被重视,面临随时被推翻和破除的威胁。乡村中小尺度景观登记制度是实施乡村景观保护的基础,它对于维持生态、保留乡村历史记忆、丰富乡村历史档案、建立和完善乡村博物馆、发展全域旅游具有重要的作用。该制度的建立应该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包括发现、评价、入选、归类、入库、管理保护等步骤,在管理方面应明确乡村景观的客体、主体、类别等级和权利归属,以便有效地构建我国乡村景观保护秩序。

  • 单位
    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