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0年首届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民间法律外交稳步前进,经历了被动引导期、主动发展期与协同成型期三个重要时期。二十载通力合作,中非民间法律外交成果有目共睹,但数量短板、质量软肋、对象局限、互动困境等不足也日益显现。中非间的社会发展差距、法律文化差别与彼此认知偏差以及西方负面舆论影响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民间法律外交的深入开展。发挥双方法学团体的平台优势、强化双方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中非法治人才的联合培训机制、协同开展中非法律研究以及完善涉非法律服务机制等,将为中非民间法律外交的持续推进提供动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