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兴于诗”章的诠释颇有争议,古今学者常理解为教(学)之序、政之序,后转向乐教、立德、成人、情感、人格培养的理解。如此便仅关注了“兴于诗”的方法义,实际应当还有境界义,即情志与经典的统一,乃至天人合一的境界。方法上,诗礼乐本质上在兴发、培育人的乐感,再融通美善悦朝人外部方向的社会层面发展,最后又回到人的心性层面升华为贯穿人的一种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