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儒家理论脉络中,修身齐家乃是治国平天下的必要条件。不过,这样的理论却未涉及一个问题:修身齐家是不是治国的充分条件或是充分必要条件?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如果这里所说的“家庭”仅仅是属地小家庭、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的话,那么,只要家庭成员的总数不至于超出邓巴数太远,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守望相助”依然能够将大家庭本身建设成一个健康的伦理共同体。而一旦家庭的规模超越了邓巴数规定的上限,那么,由于人类心智信息处理能力从采集—狩猎时代演化而来的信息处理上限的制约,儒家大家庭就会走向分裂与解体。因此,若要在远超地域性的广袤土地上建立更复杂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不能仅仅依赖基于温情的家庭建构原则,而必须依赖于抽象人假设的新建构原则,由此在“家”与“国”之间设置缓冲器,并同时借此在社会网络迅速扩大的前提下有效减少个体心智的信息处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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