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月8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书支持横林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分局对庄某提起诉讼。随后,这两家单位向常州经开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案件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庄某某先行支付16余万元赔偿款,余下部分将在一年内支付到位。这是怎么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