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提要]虽然各海上运输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均对“承运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在审判实践中,提单抬头记载、提单右下角签章、提单背面条款与提单其他内容或签发地点、签发过程相矛盾,均造成了承运人识别的困难。本案的审理突破了依靠提单抬头为依据确定承运人身份的限制,确立了根据个案情况,结合订舱过程、提单签发及流转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