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案财物处置是关系到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问题。实践中对涉案财物处置基础概念的认识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实体法意义上的涉案财物包括违法所得、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是基于“任何人不得因自身的不法获得利益”的对物的强制处分措施,不具备惩罚性功能和赔偿性功能;没收违禁品属于保安处分措施;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是国家对个人滥用财产权进行干预的对物的强制处分措施。应当在正确把握追缴、责令退赔、返还和没收等概念的基础上,规范适用涉案财物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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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