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供给是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单一社会主体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困境,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才能有效供给生态产品。从社会协同学核心范畴(关联目标、有序组织和序变量)的角度分析发现,生态产品协同供给中存在主体认知偏差、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复杂和法制建设落后等问题,需要增强协同合作理念、加强协同主体的组织建设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实现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