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民族宗教委2019年11月22日以粤民宗规[2019]1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