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危害风险的理性审视与治理体系研究

作者:李茂久; 张静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42(03): 15-23.
DOI:10.19525/j.issn1008-407x.2021.03.003

摘要

人工智能可能给社会带来法律所不能允许的危害风险。理性地审视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从利益驱动到技术发展是一个在场域与频度逐步减少的风险。经过技术的检验和实验室的过滤,人工智能的危害风险并非不可控制。人工智能的危害风险可以体系化地应对,不会形成风险处置,不能导致风险无限扩张。从技术治理、道德约束、强制登记与保险制度以及立法监管等可以系统地化解和有效地处置人工智能的危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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