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国10家司法鉴定机构2017-2018年的130份笔迹鉴定意见书为研究样本,发现目前笔迹鉴定意见书较为普遍存在重结论轻程序、分析说明模板化、比对表标识不规范、非确定性鉴定意见不断增多等典型问题。对此,可以从统一并提高笔迹鉴定表述标准,加强笔迹鉴定文理表达研究,把握笔迹鉴定表述的简略性与详细性、模糊性与准确性、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特点等方面,对笔迹鉴定意见书的制作与表述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