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余金平交通肇事案展现了认罪认罚背景下的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与审判机关量刑权之间的争议,并以量刑建议的采纳为核心延伸出诸如审判机关无故不采纳量刑建议的行为定性不清、量刑建议的效力及不采纳后果于立法上不明、量刑建议之确定刑与幅度刑抉择于实践中未定等问题,实质影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适用、被害人利益的恢复以及刑事司法一体化的构建。对此,应当合理配置量刑建议权与量刑权:检察机关需要明确提出量刑建议的方式,提升精确量刑能力,探索不起诉决定权落实于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机制;审判机关应当转变心态,明确自身审查者角色,切实履行不采纳量刑建议时的诉讼义务;检法之间还应加强沟通,尽量达成量刑共识,以缓解量刑建议权与量刑权之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顺利运行。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