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乡村有效治理的实践中,为更有效地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彰显乡村治理体系的制度效用,促进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需要在进一步明确乡村治理体系内涵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三治结合”的统一领导机制、学习教育宣传机制、主辅共治机制和协商协调机制等建设,积极增强乡村治理主体的主体性,从而实现“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