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字[2021]49号 2021年6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统筹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我省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