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宋文》中有明确关于宋代福建书院的记录,主要为建宁府的紫芝书院和南剑州的延平书院。楼钥的序文、陈宓与友人的书信,分别记载了两书院的创建情况。书院除具备讲学、祭祀等一般功能,还出版图书。宋代福建从事出版业的书院,从《全宋文》可见,主要为建安书院。该书院刻书活动体现在宋人所作书籍序跋之中,所刻书籍主要为理学家书籍,这些书籍普及了理学知识,传播了理学思想,促使理学在福建的广泛传播。除此之外,龙溪书院出版文集、环溪书院出版医书。它们所出版书籍既具有书院本的共同特点,还兼具福建本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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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三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