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苏州执法局)根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新要求,将生态环境执法与普法有效融合,构建环境保护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普法模式、丰富普法内容,采取“事先送法、边执法边普法、绿色助企”的普法模式,多措并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全覆盖,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能力,持续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