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2017年颁布实施的《减税与就业法》改革了1986年实施的《税制改革法》的国际税制,主要针对跨国投资活动造成的避税和漏税问题,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跨国投资的税收难题,设置全新的全球无形收入所得税、海外无形收入所得税、税基侵蚀与反滥用税立法。美国对跨国企业在海外递延的巨额盈利实施降低税率,推动资本回流措施,实现了从全球征税制向有限辖地征税制的转型,美国新国际税制的模式是参与豁免体制。国际税制的转型既会对美国海外资本流动产生影响,也会影响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的在美投资,尤其是对于在美大银行业务将产生潜在影响。未来,中美两国仍需继续展开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签订中美两国双边投资协定将有助于改善中美关系,重塑中美相互投资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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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