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推动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争取1~2年内,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