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谈话制度必须彰显法治理念。从谈话的内涵演变始,在对纪检监察谈话类型再分类的基础上,以纪检监察谈话制度的价值冲突、内在矛盾、现实模糊为逻辑主线,明晰纪检监察谈话的权力边界与逻辑架构以及谈话、询问、讯问的适用条件,以达致纪检监察谈话政治属性与法治属性的再平衡,据此指导复杂的纪检监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