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是新一代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大数据"时代之下极具颠覆性的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比较成熟的应用体现在语音智能识别、大数据自动化学习、文段文字识别释义等,表现在司法领域的有证据识别效验、协助认定案件事实、类案推送、作量刑建议等方面。笔者研究发现,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实务中的应用具有不适应性,无论是智能技术还是使用的人员,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阻碍。本文通过对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阻碍的研究,为未来人工智能与刑事司法实务更好的融合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 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