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分配关系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安徽地区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通过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进一步调整了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分配关系的调整增强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决策者进行城市改革的决心。分配是贯穿中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经脉,从分配的视角可以看到我们经济法学的发展之路。就中国而言,国家的收入如何分配与国家的经济职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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