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文化思潮、政治制度、生存模式发生深刻变迁的转型中国社会,频繁引发情绪对垒的“网络舆论审判”,实则是一种弥补正式治理秩序空缺的自发性社会调节机制:在社会规范更迭、行为约束缺位的背景下,“网络舆论审判”表征着互联网“无道”情境中的神圣道德律令,强化了由德性论、社会性道德形塑的道德主义行为规范;权利意识抬升、意见吸附有限条件下,“网络舆论审判”是溢出性民粹冲动的鲜活呈现,并可能在“闹大-维稳”的互构中成为被默许的补充性政治参与;社会联结脱嵌、风险共同体涣散基础上,“网络舆论审判”是公众消解社会风险、找回脱域化社会团结的恰适工具,借助网络“全视监狱”曝光越轨者,并重新展示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规范。但这一自发性秩序愈发挤压着正式规则的客观独立空间,并由于国家缺场而造成过罚不当、破坏性大于恢复性的随意制裁,亟须接受制度性控制的价值引向。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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