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严禁用人单位在妊娠、生育、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是国内现行法律对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禁止性规范。从现实的角度看,为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用人单位可能会采用特殊措施,促使女职工主动辞退[1]。作者全面分析女职工在“三期”中特殊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深入剖析了其成因,并根据当前立法状况,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措施,希望能为女职工“三期”特殊劳动权益保障设立用人单位利益和女职工权益的平衡点。

  • 单位
    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