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5年1月,新西兰向安理会提议讨论中国沿海岛屿停火问题。这一动议行文简单,背景却不简单。台海危机发生后,美国陷入是否协防的两难境地,于是选择第三条路:借助新西兰将该事件提交联合国。美、英、新商讨出方案后,美国拟先做好尚为安理会重要成员、且为当事方的台湾当局的工作,使其暂不表态。因台不满提案简单化处理,担心造成"两个中国",要求先有美台双边条约,才能提出该案,停火案一度被搁置。一江山岛被攻取后,美国认为局势刻不容缓,重启并迅速推出停火案。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将内政交予国际裁决,加上台湾、苏联等方面反对,此案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