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酋邦概念与国家概念有交叉,可以单独研究酋邦,但不可将酋邦与国家概念并列来阐述文明演进序列。神邦可用来指称国家产生之前那个已经出现宗教治理但无强制性公共权力的等级社会。在王震中先生所提的邦国与王国之间增加一个霸国阶段,以精确描述长江中游地区文明演进的序列。认为长江中游地区文明进程经历了原始社会末期的神邦,进入国家社会后的城邦、霸国、王国、帝国等几个阶段。这个演进的序列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