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证探析发现,被告人在二审程序中首次认罪认罚以及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目前,根据控辩双方认罪认罚从宽合意所达成的时间进行分类,可分为一审型与二审型,进一步细分,还可分为条件型、过失弥补型、更新型、变更型与驳回型。在刑事二审程序认罪认罚案件中,尚存在未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权利,以及对事实未查清、量刑幅度不明确、被告人上诉权未得到充分保障等诸多问题。刑事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制度应当尊重被告人的自愿权,对从宽幅度做出更为精细的规定,对认罪认罚上诉案件做类型化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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