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置独立的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2019年8月的人格权编三审稿在整体上基本保留了二审稿的内容,在人格权和隐私权的定义、个人信息的范围等方面有小幅修订。三审稿草案也沿袭了二审稿的一些不足和缺漏,一些重要的制度亟待补充进入法典。从法典体系性的角度来看,人格权编除应处理好内在的编排体例问题之外,还应处理好外在体例问题,置于民法典分编之首,既突出其极端重要性,也彰显中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